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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问题

货款问题
提问时间:2010/6/22 11:10:03
跟在外地办厂的永康人建立的供货关系.现在不合作了,可货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合作期间,对方从我这采购的普通采购收货单(发票)能作为法律依据吗.收货单上,仓管员有些签字,有些没签字. 急,请尽快答复.万分谢谢!
提问者:游客
我来回答:
 

回答

最好先与对方对账,或者通过录音确定双方交易额及尚欠货款金额,上述采购收货单可作为送货的依据,但证据尚不充分。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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