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砍轻伤 提问时间:2010/10/25 13:56:02 |
朋友A和别人吵架,让我的朋友B过去,对方也叫了一些人。朋友B过去时带了把刀的,到了吵架的地方,一言不和就吵了起来,对方的人到车上拿了把刀把我朋友B的手砍断了,是轻伤。我朋友B要对方赔偿100万。如果对方不赔,怎么办。去法院我们能拿到多少赔偿,还有朋友B自己会不会有麻烦。 |
提问者:游客 |
要对方赔偿,属民事范畴,可以协商解决,到法院还是调解,如判决,拿不到这么多。你的朋友在此案中是受害人,一般没有至人家伤害的话,法律上不会有麻烦。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0-10-25 |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