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后期处理 提问时间:2010/11/1 13:40:52 |
您好,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的问题回答,我是名外来务工者,08年进入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同年11.06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后经永康市劳动部门被认定为工伤及10级伤残,09年5-6月份左右,我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补偿金,但公司的补偿金没有拿到,当时公司行政部负责人说要到合同到期或辞职时写申请才能拿到,期间,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多次向我要加油费,都被我拒绝,并有争吵。 现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已经辞职,我与公司的合同也将在2010,12,30日到期,我不想再与公司签订合同。 我想问的是:1,我要不要写申请才能拿到公司的补偿金? 2,如果要写的话,要提前一个月写还是在合同到期那个月写?3,如果新来的公司行政部负责人以不是经过他办的工伤为由或其他原因等拒办,我该怎么办? 恳请贵律师予以回复, 致谢!!! 2010,11,1 陈强 |
提问者:游客 |
解除合同可取得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就业补助费,这是法定的,先协商解决,不成,可以仲裁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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