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在永康被车撞死赔偿问题 提问时间:2011/1/10 14:42:06 |
我的一个亲戚从贵州农村到浙江永康打工,现在被车撞死了,责任认定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死者生前一直连续在永康某小厂工作、居住、生活三年多,死者有一个13岁的女儿也跟随到永康某私立学校连续读书两年。请问:1、死者的死亡赔偿金能否按永康当地的城镇居民标准赔付?2、死者的女儿的抚养费问题是否能按永康当地的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
提问者:游客 |
你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一般是按农村户口标准处理,如按城镇户口处理,一般是在城镇工作,具体请到我所详询。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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