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盗窃 提问时间:2011/7/28 10:14:46 |
我朋友应患有精神病去偷东西,去年到司法部门去鉴定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去年公安就不要付刑事责任,公安放了出来,但过了半年我朋友又去盗窃拿了别人的包大约价值2000元左右,公安现在要我朋友去自首,但他人病情时好时坏,如果去自首的话公安会不会给予起诉法院,判刑,如果这样要几年,不去自首的话,公安会不会通辑,以后会不会判重一点呀。 |
提问者:游客 |
你问的问题是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精神病人可以不付刑事责任,但监护人应该履行监护责任。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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