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如何经过法律讨 提问时间:2011/12/25 16:57:49 |
对方是我前男友,钱是我给银行卡,让他自己取的,后来补的借条,写得没那么规范,钱不多16000元,中间一部分还是我妹妹那借的,打工也没积蓄,没分手前,他没工作生活紧张,我还陆续给他买了手机,给生活费,后来我觉得不靠谱就没再给他钱,他就说跟以前女朋友和好了,还生了个女儿。分手后,我向要过钱,他说都几天没吃饭了,没还钱,其实他家人自己说他还给他女朋友买苹果手机,经常买衣服,换了都不要。到现在我已经2个多月没有找到过他了,他这个人就消失了一样,我该如何走法律途径要回钱,请律师费用怎么算? |
提问者:游客 |
先由律师发律师函催讨,不成再起诉法院,律师费面谈。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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