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马上注册…
欢迎光临 法治中坚力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579-87217811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排行
使用帮助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荣誉资质业务范围法律动态律师评案理论研究法律服务法治新闻联系我们
案例分析常规知识法律法规论文赏析范本查看原创手稿律师营地在线咨询查询咨询解答专区
发布咨询指南 回复咨询指南
客服电话:0579-87129679

推荐律师

陈志毅
15158920546/647846
陈斌
15967901805/681805
厉明侠
13819900346/557304
郎成吉
15258980519/554591
李玉洁
15158929220/764845
王超
18266965698/635792

法律咨询问题

经济纠纷
提问时间:2012/1/11 14:54:57
陈律师,您好。我是在2011年年初的时候经朋友介绍到一家江苏的防盗门厂上班的,是公司驻永康的销售部,到5月份的时候老板想把销售部移回江苏叫我到江苏去上班。由于我是永康人不愿到江苏去上班,觉得不方便,便向公司提出做到5月底的时候离职,公司老板及总经理都已表示同意了。到了我离职的时候,我4月、5月的工资都未领,我去要工资时,老板娘就一再拖延。6月下旬时,我接到了一个工程单,由于这时公司没单,我与总经理又很熟,于是总经理就让我将单放在他厂里做并说质量可以保证的,我就将单放在他厂做了。并让总经理代表我与客户签合同了,当时我我们谈好一个价格,给客户的价格是我自己定的,定金打到公司去。当时跟总经理说好有10000是要退还给我定对讲系统的。老板娘说要定材料没钱一再拖延,说过些时候与工资一并打给我。等门快做好时,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就不接电话,老板娘就没经过我同意就自己私自定回了对讲系统。当时门款加对讲系统的款加起来我可以有7万多的利润的。后来老板娘连给我的价格都不承认了,不想给我钱,后来总经理协调后才同意门全部发完后才给3万6,我觉得一下子少了这么多钱不合理。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说工资要到年底的时候给,在此期间我还卖了他们300多个库存门,说给我提成的。现在马上过年了,老板娘连电话都不接了,钱也不想给了。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钱我可以全部要回来吗,公司这样是否属欺骗行为呢?
提问者:游客
我来回答:
 

回答

是不讲诚信的行为,如属实的话,可以起诉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2-1-28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