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咨询 提问时间:2012/1/14 15:45:37 |
本人一直从事生产副总的的工作,每年的年终工资不低于20万年薪。去年一个厂的老板在本人不知道他们厂销售产量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按照公司利润15%来结算年终工资,按照当时老板描述的销量情况计算起来我的年终工资不会低于20万,但是实际生产情况根本就达不到他说的销量30%,做了一年每月只发一点基本生活费。最后老板说亏了,年底什么都没有,说我和他是合作关系,公司亏了我要负责,我只是一个打工者,做了我身为副总该做的所有事情还要多,却连一个本地车间主任的基本工资待遇都没有,请问我还能向老板要回相应劳动价值应有的工资待遇吗? 麻烦律师帮帮我的忙,解答一下我的疑问。我很焦急。 |
提问者:游客 |
如有合同,可以要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2-1-28 |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