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马上注册…
欢迎光临 法治中坚力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579-87217811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排行
使用帮助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荣誉资质业务范围法律动态律师评案理论研究法律服务法治新闻联系我们
案例分析常规知识法律法规论文赏析范本查看原创手稿律师营地在线咨询查询咨询解答专区
发布咨询指南 回复咨询指南
客服电话:0579-87129679

推荐律师

陈志毅
15158920546/647846
陈斌
15967901805/681805
厉明侠
13819900346/557304
郎成吉
15258980519/554591
李玉洁
15158929220/764845
王超
18266965698/635792

法律咨询问题

经济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12/2/16 11:49:30
我在2010年4月2日与永康一客户签订了一份模具加工合同,合同内容付款方式是先预付50%,模具加工完成交样后付40%,10%模具出运后三个月内付清。来后还有一条是交货时间,延期一天按2%付违约金,延期10天按4%付违约金。模具出运后客户没有什么话说,在这以后客户又给了4批生意,但是后来4批生意都没有签合同,只有QQ聊天记录,到现在还差我28000元,春节前打电话都不接,打了100多电话才接,说不差我钱,还说我第一次模具合同付违约金都不够,这个官司我能打吗?谢谢能给我解答。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密!
提问者:游客
我来回答:
 

回答

可以打的,违约金应该与损失相一致,约定违约金过高可以法院可以调低。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2-2-25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