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法律咨询 提问时间:2012/3/18 15:31:19 |
2012年1月23日(正月初一)凌晨0点20分,在老家接到浙江房东电话说我们一楼仓库起火了。 我们当日下午到达浙江的出租房,和房东了解了一下情况,得知火灾从发生到发现大约15分钟,整个一楼仓库(300平方米左右)全烧着了,从火灾现场来看火势非常大。 当时房东在三楼,三楼楼梯口装有一道门,火灾发生时,房东称完全不知情,当通过对面邻居的电话得知发生火灾后已无法下楼出来,而是从顶楼到隔壁邻居家逃出来。 仓库存放物品:丝网印刷机器、热转印印刷机器,铁制大烘箱,以及纸箱包装好的不锈钢保温水杯若干。货物没有购买保险。 房屋情况:位于村里,一幢民宅,我们租用一层与二层,三层及以上为房东自用,上下楼通道只有一个,没有消防设施。 关于租房合同,第一年有签过书面的租房合同,第二年续交时没有用合同。 房东的损失:房屋损坏、皮卡车被烧、电动车被烧 我们的损失:机器设备与货物成本共计70万左右 这个是已报警过的,公安消防那边对于事故原因有认定,最后的意思是让我们找房东协商赔偿事宜,目前和房东无法协商。 龙先生13655898845 可电话详细说下,前天打电话过去时在开车,所以网上发过去把大体的情况先说明下. |
提问者:游客 |
如无法协商,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2-3-19 |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