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提问时间:2012/10/24 22:14:01 |
我家的土地证上登记是全家人口7人土地承包3人,但是上面只有户主我老爸的名字;现在因为政府要从我们村的农田上修公路。也没有给赔偿款,但是在公路的两边给每家每户分了一块宅基地面积为60平方。宅基地所占有的土地也是我们村的。最近我老爸把村里所分的那块宅基地让予了别人,我老妈和我们四个儿女都很不同意。当时土地证写的7人包括我奶奶,现在已经去世,我们不同意但是我老爸已经和别人签了协议书现在也很后悔;请问村里给分得的宅基地属于家庭共有吗、还有我们现在都不同意,请问我老爸和别人到村委会所签的协议能生效吗。‘四个子女都已经成年’急等你的回答;陈律师谢谢谢谢 |
提问者:游客 |
无效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2-12-7 |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