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拿了账本要处罚吗 提问时间:2013/7/19 23:14:44 |
我家于2012年10月在永康某托运站发货,当时开了托运单并注明带款250元,之后去结货款时被告知一件货物在退货途中丢失了,要找到货物在给我们结账,对方以方便查账为由拿了我们的托运单,并拒绝付款,截止2013年7月我家人前后4次到该托运站询问此事并要求结清款项,托运站老板娘态度蛮横不耐烦,每次都说会查账,让其下次再来,可每次去找她都以没时间查账的借口一直拒绝支付拖欠的货款,我母亲于2013/7/19第5次到该托运站态度诚恳的求老板娘帮忙解决此事,老板娘干脆直接说不会付钱让我妈走人,我妈忍无可忍和其发生口角,实在没办法后报了警,在争执过程中旧病复发,严重影响了我妈的身体健康,后经警方调解下写下字据表示于2013年8月9日结清所欠货款,可警察一走,老板娘就反悔,我们问她9号过来是否会履行承诺,她恶语相向,我们反复问她她都拒绝我们之后干脆躲起来,当时我们非常愤怒,因先前被骗被敷衍数次,现在协商了半天又不肯履行协议,而且带款的托运单等同于现金,在我们没拿到货款前应该还给我们,可她一直不肯归还,还恶语伤人,请问这算非法占有吗? |
提问者:游客 |
可以起诉 |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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