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马上注册…
欢迎光临 法治中坚力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579-87217811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排行
使用帮助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荣誉资质业务范围法律动态律师评案理论研究法律服务法治新闻联系我们
案例分析常规知识法律法规论文赏析范本查看原创手稿律师营地在线咨询查询咨询解答专区
发布咨询指南 回复咨询指南
客服电话:0579-87129679

推荐律师

陈志毅
15158920546/647846
陈斌
15967901805/681805
厉明侠
13819900346/557304
郎成吉
15258980519/554591
李玉洁
15158929220/764845
王超
18266965698/635792

法律咨询问题

村地基用投标的方式是否可行
提问时间:2014/8/13 13:31:24
您好!我家在浙江永康郑村。在我们村,每次下来一批地基的指标以后,村长和书记就会吧地基用投标的方式,以投标最高者自行挑选那块地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那应该怎么办?我村是老村改造村,样板村。
提问者:游客
我来回答:
 

回答

宅基地给予如按法律程序,则应该按法律程序,现在村为了集体经济需要,投标,视乎没有明文禁止,如找到明文禁止的,则无效
回答者:陈志毅 回答时间:2014-9-16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